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4%以内)免税,超过部分照章征税。
商业健康险
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每年200元或2400元(200元/月)免税。
个人养老金
每年12000元免税,领取时按3%的税率征税。
一次性安置费和补偿金
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税。
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不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免税。
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和津贴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税。
福利费和抚恤金
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以内)、抚恤金、救济金免税。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税。
基本费用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基本费用扣除加上7项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保险赔款
保险赔款免税。
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
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免税。
军转复退军人和各项安家费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的所得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税。
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和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免税。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免税。
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每年按12000元限额标准据实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按3%的税率征税。
股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些优惠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既有针对个人的免税和减税措施,也有针对特定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优惠政策进行申报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