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总体目标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提升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保卫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在发现涉黑涉恶事件后,各相关科室在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施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处置。
准确研判,积极应对:领导小组及时了解事件起因、经过、发展,发生的地点、涉及的范围、可能的后果,采取及时有效应对措施。
控制事态,先期处置:遇突发涉黑涉恶事件、情况特别紧急、事态急剧恶化时,各相关科室和级部负责人要在本方案总的原则下,先期开展工作,边处置,边报告,及时控制事态,防止扩大蔓延,减少和降低危害。
合法依规,严肃法纪:在处置涉黑涉恶事件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事实为依据,判明性质,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主要工作
法制宣传:
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宣传专题讲座,提高师生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
线索排查:
深入摸排学校及周边黑恶势力线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应急处理:
制定专项值班方案,领导带班,工作人员7×24小时在线值班,随时密切监控各类可能发生的涉黑涉恶事件。一旦发现事件苗头立即上报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逐级上报。
综合整治:
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敏感区域”治安问题,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
打击整治阶段:深入摸排,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维护校园安全。
巩固提升阶段: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督导推动
强化督导: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督政、督学的职责,坚持哪里有乱象,哪里就要派出检查调研组加强指导,推动乱象整改到位。
总结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推动、严格校园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深入摸排线索、制定应急处理办法和综合整治等措施,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根本改善,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