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责任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人员管理
学校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应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食品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获得充分授权。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
采购管理
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食品。
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
储存管理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加工制作管理
食堂的设施布局合理,符合生进熟出的流程,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制作食品时,炊具应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
餐饮具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并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
环境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与外界相通处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内部的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可以安装网眼孔径小于1c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培训与宣传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急处理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学校可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