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的折旧年限通常为 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包括小汽车,其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5年。此外,对于已经经历过第一次折旧的小汽车,如果它们再次被购买并用于生产经营,它们将从购买后的第五年开始再次经历折旧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有规定,但实际折旧年限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车辆的使用情况、维护状况、市场价值变化等。此外,某些特定类型的车辆,如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中型教练载客汽车和大型教练载客汽车,可能有不同的折旧年限。
综上所述,小汽车的法定折旧年限为5年,但实际折旧情况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