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时间:2025-03-28 22:41:08 计算机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是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也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它涵盖了三个维度和14个领域,共62项基本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专业理念与师德

职业理解与认识: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个人修养与行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以身作则,做幼儿的模范。

专业知识

幼儿发展知识:了解不同年龄段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从而因材施教。

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指导如何科学地开展一日活动、组织教学游戏等。

通识性知识:在与幼儿的日常互动中,给予幼儿更丰富多元的信息,拓宽幼儿的视野。

专业能力

环境的创设与利用:能够创设和利用适宜的教育环境。

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科学地安排和组织幼儿的一日生活,确保其安全和健康。

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支持和引导幼儿进行各种游戏活动,促进其全面发展。

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够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教育活动。

激励与评价:能够激励幼儿,并对其学习和发展进行评价。

沟通与合作:与幼儿、家长和同事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反思与发展:不断反思自己的工作,进行专业发展。

通过这些要求和标准,旨在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确保他们能够为幼儿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