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如下:
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收入所得: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增值税
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有业务发生就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行业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
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7%(市区)、5%(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小规模纳税人的附加税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纳税义务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计税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对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税。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合规经营和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