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5-03-28 15:22:43 计算机

关于定金的法律条款,综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如下:

一、定金合同的基本规定

成立条件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未交付则不生效。

数额限制

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变更规则

实际交付金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数额。

二、定金罚则

适用情形

- 给付定金方违约:

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 收受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

不足额处理

若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请求赔偿超出部分。

三、其他相关规则

合同从属性

定金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

形式要求

无需书面形式,但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约定。

解约条款

- 给付定金方:

可主张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

- 收受定金方:可主张双倍返还后解除合同。

四、与违约金的竞合处理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其中一种责任形式。若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请求赔偿差额。

以上条款体现了定金的双重性质:既具有担保功能,又兼具惩罚性。建议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定金性质(如担保或预付款),以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