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可分为以下核心方面,结合不同层级和场景进行具体说明:
一、政策制定与规划
完善法律法规与方案 负责制定或修订扫黑除恶相关的政策、法规及行动方案,明确打击目标、任务分工及实施步骤。
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指示和地方实际,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包括黑恶势力识别、调查取证、打击整治等环节的安排。
二、组织协调与资源整合
跨部门联动
协调公安、司法、纪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案件侦破和整改措施落实。
资源保障
落实资金、物资及人员调配,保障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
三、督导评估与风险防控
工作监督
定期对行动进展进行督查,评估措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风险预测
对重点案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预测发展趋势,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四、宣传教育与社会参与
舆论引导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预防教育
组织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师生及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其他专项任务
线索管理: 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审查、移交及案件办理跟踪。 制度完善
以上职责需根据具体层级(如中央、省、市、校)调整细化,同时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例如学校专项领导小组可侧重线索排查、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而政府层面的领导小组则更注重政策制定和跨部门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