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其内涵和具体要求可归纳如下:
一、基本内涵
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和责任性。
二、具体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这是依法行政的消极义务,强调“不违法即是合法”。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排除不相关因素干扰,采取必要、适当的措施和手段。
行政公正性原则
要求行政机关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
行政责任性原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其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合法性审查和过错责任。
三、补充说明
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规章,任何行政行为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法律保留原则
结合其他原则:需与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服务型政府等理念有机结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四、法律依据
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均体现了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权利等程序性要求。
综上,依法行政原则通过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责任性四个维度,构建了行政权力制约的完整框架,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法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