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一、购入时
借: 低值易耗品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按实际成本入账)
二、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借: 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
贷: 低值易耗品
(将低值易耗品成本一次性转入当期费用科目)
三、月末摊销(若采用分次摊销法)
若前期采用分次摊销法,月末需摊销本期应计金额:
借: 管理费用
贷: 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按低值易耗品原值×月度摊销率计算)
四、报废时
有残值时 借: 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借: 管理费用(摊余价值扣除残料值)
贷: 待摊费用(摊余价值)
无残值时
借: 管理费用
贷: 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原值)
注意事项
适用场景:
一次摊销法适用于低值易耗品数量多但单件价值较小的企业,可简化账务处理。
会计政策:
若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如预期残值较大),需谨慎使用此方法。
税务影响:
一次摊销会增加当期费用,可能影响利润表现。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规范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