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综合自国家标准及权威解读:
一、基本计算原则
单层建筑物 无论高度如何,均按外墙勒脚以上外围结构水平面积计算。若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需按围护结构或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2.20m计算全面积,<2.20m计算1/2面积。
多层及高层建筑物
- 首层按外墙勒脚以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二层及以上楼层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2.20m计算全面积,<2.20m计算1/2面积。
地下室及特殊结构
- 地下室、半地下室(如车间、车库)按外墙外口水平面积计算,层高≥2.20m计算全面积,<2.20m计算1/2面积;
- 坡屋顶内空间:净高>2.10m计算全面积,1.20m≤净高<2.10m计算1/2面积,<1.20m不计算面积。
二、特殊场景补充
架空层与出入口
- 架空层按顶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
采光井与飘窗
- 有顶盖的采光井按一层计算面积;
-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0.45m且结构净高≥2.10m的凸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局部楼层与高跨结构
-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无围护结构的按结构底板计算;
- 高低联跨单层建筑物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或中柱外边线水平长度计算面积。
三、注意事项
结构类型区分: 框架结构与砖混结构需分别以柱外边线或墙外边线计算面积; 外墙外边线一致
规范更新:2018年规范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但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条款。
以上规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计算时应结合具体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