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计算机传票的传送方式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直接传送:
法院工作人员亲自将诉讼文件交给承受传送之人或者其代理人和居住在同一住处的成年人亲属。
留置传送:
将传票交付给与承受传送之人有关联的他人,再由这些人将传票转交给承受传送之人。
授权传送: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邮递传送:
通过邮寄方式将传票送达给受送达人。
转交传送:
将传票交付给与承受传送之人有关联的他人,再由这些人将传票转交给承受传送之人。
公示传送:
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并确保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以保证送达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