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也称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 允许企业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法律许可。根据提供的服务性质,该许可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申请条件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相关技术人员。
所需材料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公司网站域名证书。
两名药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彩色扫描件。
申请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或备案表)。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网页栏目设置说明。
企业证照(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组织提交的机构证明材料)。
承诺书(按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提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告知承诺书)。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相关证明。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注明并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系统。
熟悉办理许可资质材料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专业报告材料。
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系统许可申请材料。
递交纸质材料。
药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
有效期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注意事项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需要定期更新许可证,以保持服务的合法性。
对于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还需遵守额外的规定,如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等。
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通过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申请指南和表格,以确保按照最新的法规和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