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召集股东会会议: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股东会的决定。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这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确保公司财务的合理分配和亏损的有效弥补。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涉及公司资本结构的调整。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这是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部分。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有效性。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这是董事会权力的来源之一。
此外,董事会的职权还包括: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宽限期届满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作出失权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就公司是否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做出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董监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董监高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的事项做出决议。
这些职权体现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旨在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