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防护规范要求

时间:2025-03-31 03:12:56 计算机

洞口防护规范要求主要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防护设施设置要求

板与墙的洞口

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或安全网,确保盖板能防止挪动移位。

电梯井口

需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井内每隔2层或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网,也可采用格栅或矮墙。

桩孔与预留洞口

包括钢管桩、钻孔桩的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坑槽等,均需设置稳固盖件,如钢筋网或木枋封闭。

管道井与烟道

随楼层砌筑或安装时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防护,临时拆移需经批准并恢复原状。

二、特殊场景补充要求

边长≤25cm的洞口

用钢或木盖板盖严,中点需承受≥500N竖向荷载,防止移位。

边长25-50cm的洞口

可用竹/木板盖板,需保持四周均衡固定。

边长≥150cm的洞口

四周设防护栏杆,下张安全平网,确保防护网间距≤20cm。

车辆通行洞口

盖板需承受≥车辆最大轴压力2倍的荷载,两侧设置防拖动措施。

三、其他注意事项

夜间警示

通道附近洞口与坑槽需设红灯示警,防护设施需挂灯。

拆除与恢复

暂时拆除防护设施需报施工负责人批准,作业后必须立即恢复。

专项防护措施

- 作业面处于不稳定岩体时,需设置挡墙或积石槽;

- 深基坑周边需设置双道防护栏杆,高度40cm和100cm。

四、附录说明

材料要求:

盖板承载力≥2.5kPa,临时通道盖板需满足车辆轴压要求;

管理措施:对洞口进行编号管理,设置楼层布置图,便于监督。

以上规范需结合具体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