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是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检查的核心依据,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检查原则与依据
规范执行 检查需严格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共6项),涵盖冷藏/冷冻药品管理、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药品验收、验证管理等具体要求。
缺陷判定
根据不符合项数量比例判定检查结果:
- 0%: 通过检查; - ≤20%
- ≥20%:不通过检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冷藏/冷冻药品管理(附录1)
储存与运输:需采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确保储运环境符合药品包装标示要求;
区域划分:冷库内应划分收货验收、储存、预冷、装箱发货等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
养护检查: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养护检查;
应急预案:制定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异常应对措施。
(二)计算机系统管理(附录2)
系统需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数据记录与追溯;
系统需定期进行校准与验证,确保数据准确性。
(三)温湿度监测(附录3)
需安装温湿度自动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与校准;
监测数据需实时传输至管理系统,异常情况需及时报警处理。
(四)药品验收与养护(附录4)
验收时需核对药品包装、合格证明文件及质量检验报告,确保与购进合同一致;
养护计划需根据药品特性制定,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消毒等。
(五)验证管理(附录5)
生产工艺、设备、物料等需进行验证,确保符合GSP要求;
验证文件需完整保存,便于追溯。
(六)零售配送质量管理(附录6)
零售门店需配备必要的储存设施,确保药品陈列符合规范;
配送过程中需保证药品质量,避免温湿度异常。
三、检查方法与流程
文件审查:
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是否齐全有效;
现场核查:
对冷藏/冷冻设施、温湿度监测设备、计算机系统等进行实地检查;
数据核对:
核对药品购进、销售、库存等数据的一致性;
人员访谈:
了解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四、结果判定与整改要求
整改期限: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间节点;
复查验证:整改完成后需提交复查申请,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运营;
持续改进:企业需建立质量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以上内容综合了药品批发、零售及特殊药品经营的检查要点,实际检查中需结合企业具体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