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六不准”内容如下: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无论在游泳池、河流还是海边,均需有成人陪同,尤其不擅长游泳者更需谨慎。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结伴游泳需选择正规游泳场所,并告知家长或教师行程,避免前往无安全保障区域。
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家长和教师具有监护责任,需全程陪同并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的水域可能存在暗流、漩涡等危险,应选择有救生员、配备安全设施的场所。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优先选择配备救生圈、救生杆等设施的正规游泳场所,并确保有人现场救援。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遇他人溺水时,应立即呼救并寻求专业救援,切勿盲目下水。
补充说明
不会游泳者应避免靠近水域,不会游泳者之间更需加强照应。- 游泳前需做好热身,避免抽筋等意外。- 若不慎落水,保持仰卧位,避免乱动加速下沉。通过严格遵守“六不准”,可有效降低溺水风险,保障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