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综合各地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管理原则
减量化:
通过源头控制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例如优化施工方案、使用新型建筑材料等。
资源化:
推动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如再生骨料、再生建材的生产与使用。
无害化:
采用科学处理方式,防止二次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责任主体明确:
遵循"谁产生、谁承担"原则,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
二、管理措施
分类管理 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建立全链条分类体系。
源头控制
- 建设单位需在工程开工前申报处置计划并签订责任书;
- 施工现场需封闭管理,配备冲洗设施,保持整洁。
运输管理
- 需向相关部门申领运输资质证,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 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及消纳场所,建立运输台账。
消纳与利用
- 推广再生产品应用,要求消纳场所符合环保标准;
- 鼓励企业参与资源化利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机制。
监管机制
- 建立部门协同监管体系,生态环境、住房保障、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
- 实施考核考评制度,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三、责任分工
政府职责: 制定政策、规划布局、提供资金支持; 部门职责
企业职责: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落实主体责任。
四、技术支撑
推广BIM技术进行工程量精准计算,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运输车辆定位监控,建立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平台。
以上措施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细化执行,例如常德市要求建立联单制度和信息平台管理要求,西安市则明确运输时间限制。各地政策均强调协同治理,通过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形成管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