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四乱”是指 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具体包括:
乱占
围垦湖泊、河道;
未经依法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
种植阻碍行洪的树木及高秆作物。
乱采
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
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
乱堆
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
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
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
违法占用河湖水域岸线;
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
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这些行动旨在通过专项整治,恢复河湖的自然生态,保障水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