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退市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交易类强制退市
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面值。
连续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财务类强制退市
连续两年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前期差错或虚假记载,导致追溯调整后连续两年亏损。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
因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前期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规范类强制退市
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新增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内控审计意见不佳等情形将作为退市依据。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主动退市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上交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上交所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上交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科创板市场的健康、透明和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市场秩序。一旦触发退市条件,公司将面临被强制退市的后果,且不存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