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附加税,简称教育费附加, 是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实际缴纳的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 + 实际缴纳消费税税额) × 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
此外,还有地方教育附加,其税率为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则根据地区不同,市区为7%,县城和镇为5%,其他地区为1%。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包括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并原则上应单独填开“缴款单”,以“教育费附加收入”科目,按上述收入归属的规定,分别缴入中央金库和地方金库。
教育费附加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其征收和使用均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该附加税旨在扶持教育事业发展,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