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电宝乘机规定,综合民航局最新政策整理如下:
一、容量限制
100Wh以内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直接随身携带或装入手提行李。
100-160Wh
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
超过160Wh
严禁携带,无论是否标明额定能量。
二、其他要求
自用性
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禁止携带他人充电器或备用电源。
携带方式
- 仅限手提行李或随身携带,禁止托运。
禁止使用
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有启动开关的需关闭。
包装要求
需使用原装或经航空公司认可的包装,防止短路或损坏。
三、容量计算说明
Wh计算公式: $Wh = V \times Ah$(瓦时),其中$V$为电压(V),$Ah$为容量(安时)。 常见误区
部分机场可能按输出电压(如5V)计算容量(如20000mAh×5V=100Wh),但需以航空公司官方说明为准。
四、违规后果
未按规定携带可能面临没收、罚款或禁止登机处罚。
建议出行前通过航空公司官网或机场官网确认最新规定,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