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综合相关政策和排查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住房安全未达标
危房未改造或未达安全标准
部分对象仍居住在未完成改造的危房中,或虽签订放弃危房改造承诺书但无其他安全住房佐证。
漏风漏雨、人畜混居
危房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导致漏雨问题严重,甚至出现人畜混居现象。
功能不完善
改造后的房屋未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如厨房、厕所等,影响居住条件。
二、危房改造进度与资金问题
改造进度滞后
部分危房因资金、施工等原因未完成主体工程或水电未通。
资金投入不足
补助标准较低,部分地区存在资金缺口,导致改造进度缓慢。
资金管理不规范
存在挤占挪用、滞留现象,影响改造质量和进度。
三、政策执行与监管问题
对象认定不精准
部分边缘户、脱贫户未纳入保障范围,或重复享受政策。
农户主体地位弱化
农户在改造方案选择、施工监督等环节参与度低,权益保障不足。
监督机制不完善
部分地区缺乏有效的竣工验收和资金监管机制,导致工程质量参差不齐。
四、区域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保障标准、补助方式存在差异,导致部分群体无法获得有效支持。
建议与改进方向
加大资金投入与监管
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助标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农户参与权
完善农户参与改造全过程的机制,提高其住房安全监测和问题上报能力。
因地制宜与质量提升
结合本地气候、建筑习惯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加强工匠培训和质量监督。
动态调整保障对象
定期复核对象资格,及时纳入边缘户、脱贫户等新群体,实现政策延续性。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解决四类重点对象住房保障中的核心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