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是指 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除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需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
直接从自然水源取水
江河、湖泊或地下水资源的取水行为。
地热水和矿泉水用于商业或工业用途。
从水库取水用于水产养殖等。
非煤矿山的疏干排水。
农田退水、泄洪水等地表水资源。
拦溪养鱼池对溪流影响较大的取水行为。
非直接取水行为
再生水作为非常规水源,不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
海水养殖厂取用海水。
企业收集厂区内的雨水用于生产。
河流湿地作为自然生态系统。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
家庭少量取水
家庭生活用水等少量取水行为。
特定行业或单位
企业从水厂取水作为生产生活用水。
由城镇供水管网或其他供水单位供水的用户。
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申请
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审批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
审查
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技术审查和听证程序。
决定
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签发批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批准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
延续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证到期前,需开展延续取水评估证办理工作。
依据相关法规,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禁止性要求
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总结
取水许可是对取用水资源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旨在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取用水资源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