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整理规则

时间:2025-03-29 00:46:29 计算机

文书档案整理规则是确保档案系统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的重要规范,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整理原则

文件形成规律

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如请示与批复、正本与定稿、原件与复制件等需关联归档。

分类科学化

采用年度、保管期限、内设机构或问题三个维度组合分类方案,便于检索与管理。

元数据规范

通过文件编号、责任者、题名等元数据实现计算机化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性。

二、整理方法

组件划分

- 自然件原则:

每份文件以自然件为基本单位,但附件、转发文等关联性文件可合并为一件。

- 特殊情形处理:附件过多时单独成件,原件与复制件、中文本与外文本分别归档。

排序规则

- 时间优先:

同一事由按形成时间排序,日期在前。

- 逻辑顺序: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原件与复制件相邻。

装订规范

- 纸质文件采用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等流程,电子文件需格式转换并组织归档数据包。

三、特殊要求

长期档案管理

30年以上的档案需单独保管,可建立永久卷或大事记档案。

安全性保障

重要档案需防篡改,装订时避免使用金属物品,盖章位置规范。

数字化备份

电子档案需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四、附则

范围适用:

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文书档案整理,其他门类档案可参照执行。

标准依据:以《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等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行业特性制定补充细则。

通过以上规则,可有效提升文书档案的管理效率,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