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整理规则是确保档案系统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的重要规范,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整理原则
文件形成规律 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如请示与批复、正本与定稿、原件与复制件等需关联归档。
分类科学化
采用年度、保管期限、内设机构或问题三个维度组合分类方案,便于检索与管理。
元数据规范
通过文件编号、责任者、题名等元数据实现计算机化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性。
二、整理方法
组件划分
- 自然件原则: 每份文件以自然件为基本单位,但附件、转发文等关联性文件可合并为一件。 - 特殊情形处理
排序规则 - 时间优先:
同一事由按形成时间排序,日期在前。
- 逻辑顺序: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原件与复制件相邻。
装订规范 - 纸质文件采用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等流程,电子文件需格式转换并组织归档数据包。
三、特殊要求
长期档案管理
30年以上的档案需单独保管,可建立永久卷或大事记档案。
安全性保障
重要档案需防篡改,装订时避免使用金属物品,盖章位置规范。
数字化备份
电子档案需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四、附则
范围适用: 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文书档案整理,其他门类档案可参照执行。 标准依据
通过以上规则,可有效提升文书档案的管理效率,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