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2024年12月20日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此次修订在以下三个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确立了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制度
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承包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可以自行经营或将其转让。
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可以单独使用和转让,并且可以进行抵押融资,以支持农业的快速发展。
稳定了农村土地长期承包关系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将于2027年到期,之后将再延长30年,至2057年。这一长期稳定的承包关系为土地经营者提供了长期的经营规划和投资信心。
保护了进城农民以及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进城落户的农民依然保留其土地的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收益权,村集体不得强制收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应载明家庭全部成员,确保人人享有承包权,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这些修订旨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