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时间:2025-03-28 14:44:53 计算机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求,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分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根据适用人群和临床需求,分为以下几类:

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无乳糖配方食品或低乳糖配方食品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或氨基酸配方食品

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

母乳营养补充剂等

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全营养配方食品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如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等)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包括营养素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流质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

使用注意事项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该类产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宣称保健功能。

目的和作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作为营养补充途径,对患者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它们采用标准化的、科学、均衡、全面的营养配方,可以方便地长期或短期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

监管和管理

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产品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后上市销售。注册证书有效期限为5年。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特定人群提供专门营养支持的食品,使用时应遵循专业指导,并且受到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