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吧需要以下手续:
文化部门立项申请
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及资格证复印件、验资报告、资金信用证明、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复印件、守法经营承诺书等。
公安机关审批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章程的复印件。
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同意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定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印件。
身份证及资格证复印件、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明复印件。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立体面及消防审核、验收法律文书。
网络拓扑结构图。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人员职责。
已采用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章程。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
门头牌匾审批相关材料。
消防部门
办理消防意见同意书,确保网吧内顾客和员工的安全,需提交相关资料并通过消防局的评测。
其他必要手续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如果涉及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
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涉及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
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果涉及住宿业务)。
收费许可证(到物价局办理,以保证收费的合理性)。
建议在办理这些手续时,与当地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材料和流程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