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时间:2025-03-28 11:21:08 计算机

2019年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在 2019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这一标准是我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第二次修订,并且是目前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基本依据。

主要修订内容

增加职业技能要求

新增了养老护理员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应具备的技能要求。

强化了消防知识在养老安全中的重要性,新增了“消防安全”内容。

关注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将“失智照护”分层次纳入各职业等级的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

根据地方积极探索“养老顾问”服务等实践,新增了“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两项职业技能。

放宽入职条件

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

将五级/初级工申报条件由“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调整为“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明确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考生,理论知识考试可采用口试的方式。

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了“一级/高级技师”等级。

明确了康复服务、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等职业技能。

缩短晋级时间

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相应缩短,以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标准结构

2019年版《标准》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实施目的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行为,提升其职业技能,提高养老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影响

此次修订旨在适应养老服务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其对养老护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通过增加技能要求、放宽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和缩短晋级时间等措施,旨在吸纳更多人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缓解人才短缺困境。

建议相关机构和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这一标准,以提升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