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此外,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也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一个申请取保候审的途径。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对不需要继续关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一般为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通常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37天内,被批准逮捕之前。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如果侦查阶段没有成功取保,案件会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此时仍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概率较低,但并非不可能。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通过阅卷后挖掘出有利证据,可以向检察官提出情节轻微、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等情形,进而说服办案人员变更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逮捕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进行申请,以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