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割地条约
《瑷珲条约》(1858年)
中国割让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土地,乌苏里江以东地区改为中俄共管。
《北京条约》(1860年)
- 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库页岛共约40万平方公里土地。
- 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允许华工出国。
《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
割让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约44万平方公里土地。
《马关条约》(1895年)
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未成功)、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二、补充说明
《南京条约》(1842年)
虽然割让香港岛给英国,但属于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主要涉及开放通商口岸和赔款。
《辛丑条约》(1901年)
未涉及割地,但包含巨额赔款和列强在华特权。
三、历史影响
这些条约导致中国领土大幅缩减,加剧了民族危机,推动了中国近代化的探索。例如,《瑷珲条约》使中国失去外东北,成为割地最多的不平等条约。
以上条约均通过列强联合或战争强加签订,反映了中国近代史上的屈辱与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