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标识是 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的特定标志,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存款保险标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计,并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依法使用。标识的构成要素包括存款保险形象图案、"存款保险"中英文文字、"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文字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文字。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存款保险标识的构成要素进行单独使用或者对构成要素进行其他组合后使用。
存款保险标识的标准规格为600mm×400mm,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等比例缩放,并确保标识内容清晰可辨。实物形式的存款保险标识一般使用亚克力、金属等坚硬、耐磨材料制作,室内展示的也可以使用纸质材料印制。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应当在境内各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存款人能够方便地识别本机构为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
自2020年11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目前,全国四千多家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均在显著位置悬挂、摆放或张贴了存款保险标识。认准存款保险标识,或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即可确认您在该家机构的存款受到存款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