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在“三证合一”改革后已实现统一,具体关系如下:
代码性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与原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合并为同一串字符,属于“一证一码”制度的核心内容。该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采用ISO 17442-1国际标准,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
与税号的关系
- 在“三证合一”前,企业需分别拥有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改革后,这些代码被整合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代了原有的税号。 - 因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为企业新的税号,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
功能与作用
该代码不仅用于税务登记(如发票开具、纳税申报),还用于工商注册、金融交易、信用评价等场景,成为企业“数字身份证”。
注意:
虽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在“三证合一”后指向同一串字符,但两者在概念上仍有区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更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组成部分,而税号专门用于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