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要求如下:
收到驳回通知书后的时间限制 :商标注册人需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邮寄方式对期限的影响
如果通过邮寄方式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以信封上的收件邮戳日期为准,起算15天。
如果通过电子方式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15天视为送达时间,另外15天为复审期限。
特殊情况下的延期: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 九个月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处理时间:
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的进一步行动: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间要求较为严格,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尽快采取行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审申请。建议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沟通,及时跟进申请状态,并在必要时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