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的组成如下:
地址码:
身份证号码的前六位数字,用于标识持证人的户籍所在地。这六位数字中,前两位代表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中间两位代表所在城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的代码,后两位则代表所在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自治县、林区、特区)的代码。
出生日期码:
身份证号码的第7至14位数字,用于记录持证人的出生年月日。这八位数字中,前四位代表年份(采用公历年份表示法),中间两位代表月份(采用公历月份表示法),后两位则代表日期(采用公历日期表示法)。
顺序码:
身份证号码的第15至17位数字,用于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其中,第15、16位数字代表所在地派出所的代码(由公安部门统一分配),第17位数字则用于区分性别(奇数代表男性,偶数代表女性)。
校验码:
身份证号码的第18位数字,用于校验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校验码的取值范围是0到9或字母X。
综上所述,身份证号码由18位数字组成,前六位为地址码,第7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第15至17位为顺序码,第18位为校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