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野生动物

时间:2025-03-27 12:06:20 计算机

关于野生动物“三有名录”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基本概念与调整依据

“三有名录”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用于规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最新版本于2023年7月4日由国家林草局公布,共收录1924种野生动物。

二、调整原则与主要内容

新增物种

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涵盖叶麂、文须雀、寿带等珍稀物种,扩大了保护范围。

调出物种

将12种兽类(如野猪)、130种鸟类、28种爬行动物等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调出,避免重复保护。

调整原因

主要基于物种生存状况评估,调出物种多为种群数量过高、无生存威胁的物种,新增物种多为生态、科研或社会价值突出的种类。

三、分类情况

兽类:

91种(如紫貂、东北小鲵)

鸟类:1028种(如丹顶鹤、白头鹤)

爬行动物:450种

两栖动物:253种

昆虫类:96种

其他类别:包括蛛形纲动物(2种)、寡毛纲动物(4种)等

四、保护意义

通过动态调整,名录更好地平衡了保护濒危物种与合理利用资源的关系,体现了“生态立企”理念。例如,将我国广泛分布、种群数量稳定的物种调出,将生态位独特的物种纳入保护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自国家林草局及权威百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