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通过限制其部分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一、核心定义
限制高消费是间接执行措施,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迫使其承担法律义务。
二、适用情形
自然人被执行人:
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给付义务时,法院可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入住星级宾馆、购买非必需车辆等行为。
单位被执行人:
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同样适用限制措施。
三、限制范围
交通出行: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租赁高档办公场所等。
生活消费:限制在星级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高档装修房屋等。
教育消费: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其他行为:包括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旅游度假等非生活必需行为。
四、解除限制条件
主动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解除限制。
履行完毕义务:
自动解除限制,无需申请。
五、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禁止被执行人实施上述行为,未遵守者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
六、执行措施特点
非终身性: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同,限制高消费不直接导致信用破产,但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社会监督:法院会配合媒体曝光、社会监督、举报有奖等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
通过上述措施,限制高消费旨在平衡债务执行与社会信用体系,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