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音乐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被称为 清商乐,又称 清商曲,是该时期音乐生活的主导形式。以下是相关说明:
基本定义
清商乐是承袭汉、魏相和诸曲的基础上,融合了当时流行的民间音乐(如吴声、西曲)发展而来的俗乐体系,形成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历史地位
该时期音乐文化呈现大融合特征,清商乐作为民间音乐的代表,在隋唐时期简化为“清乐”,对后世音乐发展影响深远。
相关乐器与曲目
常见乐器包括笛子、胡琴、筝等,代表性曲目有《采茶舞》《渔阳三弄》《赤壁怀古》等。佛教音乐的传入也为其注入了新元素,如佛钟、铙钹等乐器的使用。
综上,清商乐是魏晋南北朝民间音乐的核心称谓,其形成与发展反映了当时社会文化的多元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