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将已认证但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转出,计入其他相关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等)的会计处理过程。以下是具体说明和操作步骤:
一、转出情形
非正常损失 因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购进货物、劳务或服务无法继续使用或消费。
改变用途
购进货物或服务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销售方误操作
因销售方发票作废或红冲,需在重新开具发票前转出。
销售额不足
当期销售额不足以抵扣全部进项税额时,需转出多余部分。
二、会计分录
根据具体用途选择对应科目:
管理费用: 用于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的管理支出。 生产成本/劳务成本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用于购进用于固定资产建设的货物。
示例:原材料因管理不善损毁,进项税额需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6,500元
贷:原材料 5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500元
三、申报与后续处理
税务申报 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栏次填报。
账务调整
转出后需定期(如月末)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核销。
四、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非正常损失需在损失发生当期转出。 科目选择
税务影响:合理转出可降低企业税负,但需符合税法规定。
通过规范处理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可确保税务合规性并优化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