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节能目标
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筑热工和暖通设计应将采暖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采用隔热材料,并设置阳台、摇篮檐、半檐及挑高等结构措施,以降低辐射和对流的热损失。
提高壁体的外墙保温性能,设置岩棉保温等方式,同时可采用向顶排气、减压抽湿、低温裹芯管等方式,提供安全取暖。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选择有效的外部采光遮阳系统,防止室外热量进入居住环境。
设计采用装有自然通风、空调系统的夏季制冷室,利用温度低于室外温度的夜晚空气实现制冷效果。
节能装置
热水器可采用节能型,如熔断器、流量计及节水检测仪等,提高热效率。
采用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及太阳能蓄热系统等电器节能装置,实现节省能源。
其他特殊措施
注意地温情况,选择合适的地基和墙体外保温材料,减少地表反射的热量损失。
合理设计屋顶隔热性能。
标准依据
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26-2010)进行修订,并更名为《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发布与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作者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出版时间为2010年7月1日。
这些标准和措施旨在提高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节能性能,确保低温环境中居住建筑的高效运行,同时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