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交易规则如下: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卖出申报价格时,优先成交价格高的买入申报;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买入申报价格时,优先成交价格低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成交。
报价单位
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
委托买卖单位
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
不设涨跌限制。
申报上限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交易方式
T+0交易,买入的债券当天就可以卖出。
交易清算
债券结算按T+1方式进行。
其他规则
购买债券进行投资,以获得收益。
发行债券的公司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等。
这些规则确保了债券交易的公平、透明和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在进行债券交易时,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