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失信行为通常指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道德规范,损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具体来说,以下情形之一可被认定为电商失信行为:
拒不执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如拒绝执行相关政府部门作出的生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
妨碍调查
在立案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拒不配合调查、谎报瞒报、拒不提供相关材料、提交虚假材料,或隐匿、销毁、转移证据等行为,妨碍负责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虚构交易和评价
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利己评价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且在3年内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2次或2次以上。
此外,根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失信行为:
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妨碍执行
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
规避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来规避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不按规定报告财产情况。
违反限制消费令
不遵守法院发出的限制消费令。
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没有正当理由但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建议
电商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一旦被认定为失信行为,将面临一系列惩戒措施,包括罚款、限制新设立账户、市场禁入等,严重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电商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失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