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是指 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简化版法律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它旨在提高司法效率,缩短审理时间。简易程序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具体定义和适用范围如下:
刑事简易程序
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案件。
民事简易程序
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
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
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进行处罚。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刑事案件: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犯罪嫌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民事案件: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
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
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
简易程序的特点
程序简便: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
审结时间短: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
适用范围有限:不适用于复杂、重大或涉及较大争议的案件。
综上所述,简易程序是一种高效、简便的法律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旨在缩短审理时间,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