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报废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报废条件
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折旧期已过,帐面已提足折旧费的计算机设备,其主要部件损坏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30%。
因过频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计算机设备、部件同步老化,发生硬件故障频繁,无法继续使用。
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计算机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50%。
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不宜或无法使用。
设备运行故障率高,维修费用超过新设备采购费用的50%。
设备技术落后,无法满足工作需求,且无法升级。
设备使用年限超过规定标准(通常为5年)。
设备因安全隐患被判定为不再使用。
报废流程
由信息中心根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到财务办理报废手续。
报废的计算机残件由信息中心收回,组织人员一次性处理。
科技部门提出报废申请,逐台逐件填写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表,并附维修记录、档案卡,提交计算机设备报废鉴定审核组。
报废鉴定审核组对提交的报废申请要进行技术鉴定和审核,包括核实帐、卡与实物,运行测试和故障损坏情况分析,估算修复或改装费用,对折旧期未满、因人为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或功能过低的设备要慎重处理。
建议:
定期评估: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问题,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维修与升级:在设备出现故障时,首先考虑维修和升级,以降低成本并延长设备使用。
严格审核:报废申请应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报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环保处理:报废的计算机设备应进行环保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