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大致如下:
申请破产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包括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
法院受理
法院审查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
如果受理,法院会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破产清算前程序
在法院受理期间,可能进行破产整顿或和解。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就债权、债务达成和解协议。如果重整成功,则不需要走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宣告
如果公司无法整顿或整顿不成功,法院将宣告破产,并以公告形式通知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
破产清算
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清理和清算破产财产。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法院批准后执行。
清算组在分配破产财产前,应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及诉讼费用等。
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后,管理人应持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结束破产程序
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正式撤销。
建议在申请破产前,公司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并考虑是否有可能通过和解或整顿来避免破产清算。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