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既不属于江苏省,也不属于浙江省,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直辖市。以下是具体说明:
行政地位
上海是中国的四个直辖市之一,与北京、天津、重庆并列。直辖市的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但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地理位置
上海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东临东海,南濒杭州湾,北接江苏、浙江两省,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城市。
与江苏、浙江的关系
上海与江苏、浙江接壤,但历史上曾部分区域属于江苏省。例如,1958年前,原江苏的松江、崇明等10县划归上海管辖,此后两省边界基本保持稳定。目前,两省在交通、经济等方面有紧密合作,但行政上互不隶属。
其他说明
上海是中国的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中心,拥有中国首个自贸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其简称为“沪”或“申”,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
综上,上海是独立于江苏、浙江的直辖市,具有全国重要的政治、经济和交通枢纽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