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场是指专门为民用航空器提供非商业服务的机场,主要服务于除定期商业航班之外的各类飞行活动。其定义、分类及管理特点如下:
一、定义与范畴
核心功能 通用机场为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建筑业作业飞行(如农药喷洒、测绘)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特殊活动提供起飞、降落等航空服务。
法律地位
属于民用机场范畴,由国务院民航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进行统一管理,需取得民航部门颁发的运营许可证。
二、与运输机场的区别
服务对象: 通用机场不提供定期商业航班服务,仅限通用航空活动;运输机场则承担旅客和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 设施规模
三、主要用途
通用航空活动
包括私人飞行、公务出差、空中游览、飞行培训、航空运动(如跳伞、热气球)等。
特殊任务
承担医疗救援、消防、灾害监测等应急任务,以及农业喷洒、资源调查等工业服务。
旅游与科普
部分通用机场成为旅游景区的组成部分,提供观光飞行服务,兼具科普教育功能。
四、管理法规
受《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运营。
综上,通用机场是民用航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差异化服务满足多样化的航空需求,促进通用航空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