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方案是一个系统性的计划,旨在有效应对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以及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控制和救援。以下是一个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方案的基本框架:
1. 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物排放、交通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等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
2. 组织机构
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3. 报告制度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的认定。轻微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补漏,及时清理污染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县应急办及县相应主管部门报告。
4. 应急预案的实施
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或即将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时,实施应急处理预案。具体做法包括:
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县应急办及相应主管部门。
5. 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由公司总指挥、专项指挥组和应急小组成员组成。
指挥机构职责: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组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6. 预防事故措施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一旦发生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7.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安全,特别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根本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镇政府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调度,各部门积极配合。
坚持系统联动:做到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8. 编制依据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
9. 其他注意事项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应急措施。
应急监测: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通过以上框架,可以制定出一个全面、系统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