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的党内法规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的重要措施。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明确责任分工:
确保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通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和解决重大意识形态风险,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和高效执行。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