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
一般担保: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在一般担保中,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然后才能向担保人主张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的担保方式。在连带担保中,债权人可直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无先后顺序。
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
物的担保: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和法定优先权。
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
法定担保: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方式。
约定担保: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方式。
本担保与反担保
本担保:指为主债权提供担保的担保。
反担保:指为担保人的债权提供担保的担保。
其他特殊担保方式
金钱担保:指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证金等。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根据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